對於有資格申請TVP的公司,它們必須滿足以下要求:


關於公司如何使用TVP資金的一些例子包括:







申請流程分為六個階段

1.準備所需文件

  • 在科技券計劃的資金管理系統裡註冊
  • 提交科技券計劃申請
  • 提供商業登記 (BR) 證明
  • BR表格1(a) 的復印件
  • 公司註冊處的NAR1表格
  • 提供實質性業務運營的證明
  • 身份證明復印件
  • 提供技術顧問的BR證書副本
  • 提供支出項目的報價副本

2.申請評估

  • 確定申請人與業務的相關性
  • 確定預算和實施細節的合理性
  • 提供技術顧問和的不良記錄

3.审批通過

  • 與創新科技署 (ITC) 簽署資助協議

4.項目實施

  • 該項目限定在12個月內完成
  • 期限內必須提交該項目最終報告

5.開支證明

  • 可交付成果的證明(來自項目)
  • 該項目費用的原始或複印收據
  • 審核報告(款項大於50000)
  • 該項目的總成本

6.完成

  • 等待款項到帳

BUD 專項基金

簡介

BUD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

為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國家「十二.五」規劃的機遇,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(下 稱為「政府」)在 2012 年 6 月正式成立「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 市場的專項基金」(下稱為「BUD 專項基金」) ,協助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 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,以開拓及發展內地業務。

内地計劃

BUD專項基金中的内地計劃資助香港企業發展品牌、為業務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,從而提升它們在內地市場的整體競爭力。

自貿協定計劃

在2020年1月20日起,計劃擴展至所有自貿地區,自貿協定計劃資助香港企業發展品牌、為業務升級轉型及拓展東盟市場,從而提升它們在當地市場的整體競爭力。

申請資格

所有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,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不論是從事製造或服務行業,或是否已在內地及自貿協定經濟體有業務運作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

資助範圍

任何有助個別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/或拓展內地及自貿協定經濟體之項目均可申請資助。共有兩類符合資格的項目:

  • (A) 「第(i)類申請項目」: 企業委聘合資格服務提供者制定有關發 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/或拓展營銷的全盤業務發展計劃,以提升企業在自貿協定市場的競爭力及促進在這些市場的業務發展
  • (B) 「第(ii)類申請項目」: 企業自行及/或委任其他執行機構推行發 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/或拓展營銷的特定措施或設備,以提升企業在自貿協定市場的競爭力及促進在這些市場的業務發展。

金額

資助按對等原則提供,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,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。在基金的申請期內,每家企業最多可在「內地計劃」及「自貿協定計劃」各獲資助二十個核准項目及合共最高累積資助金額(「内地計劃」和「自貿協定計劃」)為港幣六百萬元正*。

申請期

本計劃全年均接受申請。

優化措施

為支援企業發展更多樣化市場,政府已向「BUD專項基金」再度注資15億元,並將分階段推出新一輪優化措施。 第一階段的優化措施於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,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日本和韓國,而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由四百萬元增加至六百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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